儿科医院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1-12-22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的职责是: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全程监督;督查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公开方式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督查党务公开的宣传工作、党员的建议和意见反馈处理流程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监督检查小组的座谈会,听取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可采取书面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监督检查办法。(一)监督检查小组应根据党务公开目录以及实施方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办法,每季度或半年督查一次,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设立党务公开督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党员的投诉。
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投诉地址: 5号楼3楼党委办公室
电话:64931904
第七条 根据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或跟踪调查,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检查小组反馈。
 
 
 
儿科医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