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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涉嫌受贿400余万受审

发布日期:2012-02-27

    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受贿案已于2月7日在湖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张平平是去年浙江检察机关在该省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查处70余人窝串案中的“一号人物”。
 
  张平平受贿案是经浙江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由湖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据检察机关指控,张平平自1998年起,在先后担任浙江省交通厅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兼省国防交通协会秘书长、省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委员及办公室主任、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主任、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标、运管系统制服定购、办公用房租用、办公大楼购买、班线报批、保险业务推广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376万元、美金5.1万元、欧元1.6万元。

  另据了解,去年5月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惩治和预防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反贪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在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引起了震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贪污贿赂犯罪70余人,其中,除副厅级的张平平外,另有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32人,涉案总金额2400多万元。

  浙江省检察院上周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积极推进“抓系统、系统抓”向“抓领域、领域抓”拓展,把深入查处行业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窝串案作为推动办案工作的重要抓手,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性、区域性的专项惩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加大惩治腐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