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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点领域腐败案频发 被立案人数国企占四成

发布日期:2012-02-27

  2011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8件,立案260件378人,大案率为81.9%。这是记者今天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的。

  据了解,这些案件呈现重点领域案件频发;行贿案件大幅上升;商业贿赂案件大案数量上升,涉案领域比较集中;涉农贪污贿赂案件突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五大特点。

  数据显示,天津市检察机关2011年立案侦查的260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涉及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155人,占立案人数的41%。涉嫌犯罪的手段主要是侵吞拆迁补偿款和将账外资金据为己有。立案侦查行贿案件涉案人员41人,同比2010年上升86.4%。行贿对象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医疗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及业务往来单位。查办涉及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64人,主要是在经济往来中为请托方谋取利益而收受好处费。犯罪手段多样化,表现为在实际成交价基础上加价、截留单位收购二手房资金、收受好处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