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知责明责,持之以恒贯彻八项规定和“九不准”

发布日期:2014-09-19

——2014年度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与经销单位廉洁会议

      2014年医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的相关规定,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业的采购活动,依法维护购销秩序,树立行业清风,严厉打击不法行为,9月19日下午,以“知责明责,持之以恒贯彻八项规定和‘九不准’”为主题的儿科医院与经销单位廉洁会议在学术报告厅召开。来自药剂、医用设备、日用品、一次性医用耗材、试剂、信息等各类供应商486家代表到会。医院党委书记徐虹和分管医疗副院长王艺、分管后勤副院长盛锋参加了会议,闵行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郁洁副科长、聂超干事受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瑾主持。
      徐虹书记首先代表医院向各位供应商一直以来对医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是我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预防腐败、遏制商业贿赂的有效手段。徐虹书记希望在座的供应商规范自身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法经营,以优良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投入到有序的竞争中。同时对医院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医务人员,希望他们要常存戒律之心,常除放纵之念,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她再次强调,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商业贿赂行为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医院坚决将此类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体现了我院打击商业贿赂的信心和决心。
      王艺副院长和盛锋副院长分别讲话,借助JCI评审的契机,医院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利用科技手段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此次与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书,既是医院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要求,也是双方承诺遵纪守法,远离商业贿赂,以达到共赢的一项新举措。他们强调,医院的发展需要一个和谐的环境,医院的发展要靠人才,靠学科,靠技术,这些都与在座的各位供应商密不可分,希望供应商们公开、公平、公正地积极参与竞争,树立医院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广大患儿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来自医疗设备、药品和日用品的供应商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各供应商代表在协议书上做出廉洁承诺。
      最后,闵行检察院职务犯罪科郁洁副科长做简要讲话,她希望在座的供应商及医务人员能充分认识到运用党纪、法律手段有效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和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中央八项规定及上海市计生委“九不准”为约束力,廉洁诚信,依法经营,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氛围,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坚强后盾。

 

 

纪监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