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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1547万余元受审

发布日期:2012-02-27

  8日下午,原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陈猛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

  8日的庭审中,陈猛没有委托律师,也不要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他当庭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

  1962年出生的陈猛是江苏省射阳人。据了解,1998年至2003年,陈猛曾任上海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陈猛任上海松江区副区长;2011年2月起任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据查,陈猛利用其担任松江区副区长职务、分管城建等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并对其开展调查的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介入调查取证,并于2011年9月20日对陈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据悉,本案涉案赃款和赃物已全部追缴。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