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非法收受回扣必将被严厉惩处

发布日期:2022-06-17

      信访是一座桥,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一头连接着党和政府。

    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在信访工作中,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量隐藏着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初都是通过信访发现的线索。

  一个举报件,牵出一个隐秘的“四风”问题,挖出一个腐败案件,揪出一个蝇贪蛀虫…

案例回顾

    “我今天特向你们举报某县中医医院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乔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医院每年骨科植入材料800-1000万元,按30%拿回扣,每年就可以拿到240-300万元;二,过年过节供应商要给他拜年,一般每个供应商至少5000-10000元……”

  2021年4月,某县纪委监委陆续收到这样的举报信,多名群众匿名举报时任该县中医医院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乔某某。

  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组建专班对所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

  可是,调查人员调取了该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明细,没有发现可疑之处;外围摸排,也没有发现异常。

  但反映乔某某的信访举报仍持续不断。

  调查人员回到原点,对收到的所有信访举报件里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对照乔某某的任职经历,对他曾经任职的单位开展大量外围调查。

  终于,在乔某某曾任职的乡镇卫生院账目中发现端倪——资料显示,医院业务大多与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刘某往来密切。再查询乔某某特定关系人账户,发现刘某与其关系人账户有交易记录……

  刘某归案后,交代了他为销售医疗器械和设备向乔某某行贿的事实。

  面对刘某行贿记录本的电子照片,乔某某终于承认:他在担任乡镇卫生院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期间,帮助刘某承接医疗器械供货业务,双方约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回扣。

  经调查核实,乔某某在先后担任该县某乡卫生院、某镇卫生院、县中医医院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销售医疗器械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业务员刘某给予的回扣共计300余万元。

  最终,乔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警示

       部分领导干部非法收受回扣,败坏党风政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拒腐防变从领导干部抓起、从作风严起的鲜明导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从理想信念上守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精力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让群众从具体的实际的事情中感受党的初心使命、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