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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1-21

    日前,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黄浦区人民法院副处级干部顾文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9年期间,顾文凯多次接受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或当事人安排的宴请活动,并收受礼品、礼券、现金、消费卡,合计34700元。顾文凯还存在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12月,顾文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原二级调研员项兆弘违规收受礼券问题

    2018年中秋节前,项兆弘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消费券,共计4800元。项兆弘还存在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7月,项兆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上海老正兴菜馆有限公司经理胡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19年,胡斌收受供应商赠送的礼金合计27200元。2021年7月,胡斌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静安区体育场场长李荣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李荣明将单位收取的租金用于接待用餐和发放职工伙食补贴,共计5.95万元。2021年9月,李荣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静安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

    2018年以来,王雷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费用10628元。2021年6月,王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静安区曹家渡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四级主办顾朝晖违规收受礼卡礼券问题

    2016年5月至2019年9月,顾朝晖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卡礼券,共计价值6000元。2020年4月,顾朝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