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规章解读 | 如何理解对违规收礼行为的处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7-11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是指与党员干部职权相关联,与其公正履职相冲突,可能导致不公正执行公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既包括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也包括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所赠。

相关条款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把好廉洁之门,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坚决防止在不知不觉中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